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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西部片区中药材基地及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阅读次数: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邵县西部片区中药材基地及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委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 新邵县恒衍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邵阳正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邵县西部片区中药材基地及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新邵县西部片区(主要为大新镇、巨口铺镇、龙溪铺镇、小塘镇及迎光乡等)。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流转面积为20020亩,其中中药材种植基地流转土地17500亩,蔬菜大棚基地流转土地2500亩,中药材配套设施流转20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工程

本项目中药材种植基地流转土地(旱地)17500亩,其中建设露天中药材种植基地16625亩,中药育(种)苗大棚875.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输水管网、机耕道、衬砌明渠、单体圆拱大棚。

(2)中药材配套设施工程

本项目中药材配套设施工程流转建设用地20亩(约13333.4㎡),总建筑面积14800㎡,其中分拣中心3600㎡、初加工车间5600㎡、仓库3800㎡以及保鲜库1800㎡,配套场坪、给排水、绿化、亮化等设施。

(3)蔬菜大棚基地建设工程

本项目蔬菜大棚基地流转土地(旱地)2500亩,包括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输水管网、机耕道、衬砌明渠、单体圆拱大棚等。

2.4 招标项目最高限价:17853.56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3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省市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及国家林业、园林相关标准执行。

2.8 招标范围:

本次对新邵县西部片区中药材基地及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施工范围主要包括:

(1)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工程

本项目中药材种植基地流转土地(旱地)17500亩,其中建设露天中药材种植基地16625亩,中药育(种)苗大棚875.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输水管网、机耕道、衬砌明渠、单体圆拱大棚。

(2)中药材配套设施工程

本项目中药材配套设施工程流转建设用地20亩(约13333.4㎡),总建筑面积14800㎡,其中分拣中心3600㎡、初加工车间5600㎡、仓库3800㎡以及保鲜库1800㎡,配套场坪、给排水、绿化、亮化等设施。

(3)蔬菜大棚基地建设工程

本项目蔬菜大棚基地流转土地(旱地)2500亩,包括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输水管网、机耕道、衬砌明渠、单体圆拱大棚等。

以上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设计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工程总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拟派工程总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同时还须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5.1 形式: 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 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5.3 提交方式: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时限。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本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 5 月 25 日 09 时30 分,地点为新邵县恒衍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邵县恒衍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酿溪镇大坪七秀路与大陈路交汇处综合楼02栋0102024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9721493954

招标代理机构:邵阳正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邵县大坪七秀路

联系人:萧先生

电话:19276596833

新邵县恒衍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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