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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招标投标协会第二十一次会长联席会议在天津召开

发布时间:2024-10-21阅读次数:125

10月11日至12日,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中招协)主办、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津价招协)承办的全国招标投标协会第二十一次会长联席会议在天津召开。中招协会长任树本、津价招协理事长刘弘出席会议并致辞。中招协执行副会长、首席专家李小林,秘书长陈琦,以及来自全国25个省区市招标投标协会的会长、秘书长出席会议。津价招协副会长单位代表列席会议。天津港集团作为会议特邀代表作经验分享。会议由刘弘理事长主持。

任树本会长在致辞时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招标投标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招标投标领域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今年,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八部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令)、《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行业落实《决定》提供了路径和方法。本次会议将对最新政策文件进行一揽子解读,帮助地方协会在工作中形成新抓手,助力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深化改革。同时,为了更好发挥社会组织“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纽带作用和更好完成其被赋予的“四服务”职责任务,推动中招协与地方协会在新时期加强沟通、增进协同、深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中招协起草了《关于建立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与地方招标投标协会合作机制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合作意见》)。任会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合作机制的初步设想和基本框架,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争取早日将其从纸面落实到行动上。

 

刘弘理事长在致辞时指出,此次会议将聚焦做好新时期协会工作,解读招标采购最新政策,交流协会工作经验,分享地方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创新举措。同时,探讨交流中招协和地方协会在新形势下深化合作,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共同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造公平竞争、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

会上,李小林执行副会长围绕《决定》对招标投标提出的明确要求,以及21号文、16号令、53号文、国家标准《电子采购交易规范 非招标方式》(GB/T 43711-2024)等相关政策标准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从统一大市场制度体系、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络、招标采购交易形式方式、交易主体资格信用评价、招标采购的评标与定标、数字化监管等方面对招标采购领域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内涵、新目标进行了深入解读,对行业发展趋势作出研判,并对新形势下做好协会工作给出建议。

天津港集团招采服务中心副主任、天津津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左大伟结合企业阳光智采平台建设,分享了天津港集团在构建阳光采购体系以及推动采购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阳光化方面的创新探索和经验心得。

25个省区市招标投标协会的负责同志围绕各自协会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和推动落实21号文、16号令、53号文等文件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以及各地为破除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取得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分享。会议同时听取了与会代表对合作意见的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赞成合作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工作思路,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实现国家协会与地方协会间资源互助共享提升全国招标投标行业组织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并建议对合作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推动合作走深走实,并早日发布实施。

任树本会长作总结讲话,指出新形势下协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学习领会并吃透21号文精神,结合自身特点,找准贯彻着力点,并将其落实在协会实际工作中。中招协将坚持合作共赢理念,深化与地方协会务实合作,深入了解诉求,广泛听取意见,细化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不断巩固全国招标投标协会工作合力,推动协会合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会议举行了全国招标投标协会会长联席会议轮值主席交接仪式,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会长吴佐民代表北京协会接受了“全国招标投标协会会长联席会议轮值主席”匾牌,将承办第二十二次会长联席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考察了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和天津港引航拖轮协同智控中心,近距离观摩了解了天津港这一中国北方最大港口和世界等级最高的人工深水大港在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以及推动招标采购数智化、低碳化、阳光化方面的生动实践和主要成就。


来源:中招协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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